多彩宁国

宁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wechat_logintip!

楼主: 爱如潮水

张律师在线版块提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3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如果法院的生效判决房屋的使用权归你父亲,则你父亲可以行使对房屋的使用权,并有权通过法院排除他人不当妨碍你行使权利。
另有法律问题咨询请在版块内发贴,以便本人及时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张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因入室偷窃,现已在看守所,我想问下,如果现在愿意将赃款退回,我朋友可以取保候审吗?<补充下,我这个朋友之前因为其他的事,也是在取保候审,是到这个月九号期满,可是进去的时候才是四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如果在取保侯审期内发生案件,要再申请取保侯审批准可能性不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张仁荣律师 发表于 2012-5-9 07:56
如果在取保侯审期内发生案件,要再申请取保侯审批准可能性不大了。

  噢  那数额巨大  估计在四五万  大概会判多长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0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安徽省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业主要求开发商修补房屋渗水。并赔偿由于渗水引起的屋内损失,再商量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开发商雇凶殴打业主,我们怎么办?河沥溪派出所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我们到什么地方去讲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本帖后由 有点小叛逆 于 2012-10-21 22:02 编辑
毒菇 发表于 2011-8-29 17:01
请问一下,现在新婚姻法出台了,搞得现在女的都很受伤啊。请问,男方父母在婚前给儿子买房,写的是其父母的 ...

新的婚姻法很公平,第一男人他要支付每个月的安歇贷款,劳动力基本上是靠男人的,第二:假如某女骗取和某男人结婚要先买房,以结婚为目的,以结婚为手段的话,那结婚之后又离婚那这样的话,男人不是冤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宿州
张律师在吗?  请教一下,  一个未成年,17岁学校门口问学生要钱,还给别人打伤,这法律该怎么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张律师在线,能帮我解答一个问题吗?
已知:①A是一家上市企业   ②W是该企业的一个项目部    ③小P是A企业的一名职员
情景重现:1月初小P成为A企业的一名职员,2月初小P调入W项目部,于同年4月转正,4月保险未购,5月由公司帮其购买五险一金,6月底,小P离职。
离职期间,小P在W办理所有手续,并且应允公司赔偿了5月购买的6月的保险的全部金额,正式离职后,W给了 一张通知单及医保卡,告诉小P去公积金中心,之后将该通知单一起送到A的人事部。
结果:由于没有时间,故直至9月中旬为止,仍未将此单送去公积金中心,也未去A人事部门。
提问:在此种情况下,会不会有什么影响?①例如A会不会给小P继续购买五险一金?②如若购买了,那么小P应该负什么责任?需要全部承担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太原
张侓师您好,我去年在太平洋人寿作业务时遭遇车祸,还造成了伤残,应该索赔十几万元,可保险公司只赔了七千元,他们说我是代理合同,我该咋办。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lang mpage_weibo:header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政策

宁国论坛客服微信号:ngbbs666 (悬停可扫码添加)
| 引擎地图|网站地图|小黑屋|宁国论坛 ( 皖B2-20130049 皖ICP备06003517号-1 咨询:13905639735 )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 | 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0563-4237199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39 5657 0300 渠道二:186 0563 0168
邮箱:369854012#qq.com(#替换为@)

34188102000001

GMT+8, 2025-4-30 22:18 , Processed in 0.052314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版权:宁国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