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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如潮水

张律师在线版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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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青浦区
这个问题我也很关注,我宝宝的户口也是跟他妈妈走的,不过每年的分红都是有的,不过没有土地,而且村里也很不错,知道我家生了宝宝之后,还通知我老婆赶快去领取新生宝宝分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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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你的意思大概是说,村委会又将你父亲的分配款扣留了,是吧?

对此,你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扣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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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原帖由 花落你心 于 2009-8-3 16:14 发表
:( 张律师,您好,久仰您大名,现有一棘手问题想请教。我们那里开发,涉及土地受益问题,我2004年结婚,次年生一子,孩子的爸也是非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自然落于我户,因和孩子的爸爸感情一直不好,孩子一出生我们就 ...

【律师解答】依您所述,现在已经到执行阶段。您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下落或执行财产的准确线索。执行庭怠于执行的,您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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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原帖由 张仁荣律师 于 2009-8-3 21:54 发表
你的意思大概是说,村委会又将你父亲的分配款扣留了,是吧?

对此,你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扣留款。
我父和队长协调不通,已上诉,今年七月已判令胜诉,可是执行庭不好执行,万一执行到了,生产队还会从下次的分红里扣除,如此周而复始,我们哪有那么多精力啊?生产队就是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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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原帖由 葡萄酒 于 2009-8-4 14:43 发表

【律师解答】依您所述,现在已经到执行阶段。您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下落或执行财产的准确线索。执行庭怠于执行的,您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对于集体组织的执行好像很难,他们会把生产队的钱转移,我们也不能调查他们,他们拒不执行,法院也没有办法,因为是集体组织,不能对个人采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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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原帖由 爱如潮水 于 2009-8-3 17:56 发表
这个问题我也很关注,我宝宝的户口也是跟他妈妈走的,不过每年的分红都是有的,不过没有土地,而且村里也很不错,知道我家生了宝宝之后,还通知我老婆赶快去领取新生宝宝分红的钱.
你们生产队真好,人性话,讲究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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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所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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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法院应当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法院可以采用哪些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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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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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3条和第105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义务协助人和其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行为人,可以予以罚款、拘留和拘传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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