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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作为河沥溪片区钉子户陈某,我有些话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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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0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看你表演 发表于 2018-11-28 11:10
八十万左右,个人认为是合理的,闹到这个份上,是时候找个梯子下来了!

这个价格适当合理,毕竟人家有自己的宅基地,一百个平方的房子,也只能换个一百个平方的商品房没天没地,装修下平了,不拆迁别人一家能生活不用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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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朴实的搬砖工 发表于 2018-11-28 11:47
朋友谢谢你的关心,身边许多人劝我胳膊拧不过大腿,民不与官斗,曾经我父亲矽肺病没有得到国家宪法规定的《工伤条例》依法赔偿,2013年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两个病人,赔偿一条命4万多块钱,当时办事处让我签协议拿了四万块所有事情与办事处无关,我不服,一年多没拿,最.后因为某些不可描述原因无奈妥协签字,后来母亲的矽肺一直没有认定,母亲不让我跑怕我冲动,后来跑了三年导致病情复发,最.后还是接受了现实妥协了,这次又是逼我让我妥协,对不起,不会了,我们孤儿寡母一直都是本本分分的人,这次就是强拆就是死,我都不会妥协,我没有退路了

百姓没有好的上诉解决渠道,有时确实没有自己应有的权利,不过现在口号上已经在喊民主文明,重视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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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0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Laosiji 发表于 2018-11-28 12:18
400万多了,没有可能,想一夜暴富,可能性不大。

你看看他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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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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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我认为自愿,没必要说谁是钉子户,合理都会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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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宁國飞凤 发表于 2018-11-28 12:18
十分同情陈某的困难,也理解他的心情。按道理应该桥归桥路归路,你母亲矽肺病的认定问题应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拆迁是另外一回事,不能绑在一起的。就拆迁而言,政府部分还是做得不错的,建议只要求赔偿一套相同或稍大些使用面积的住房即可。

换你可同意,商品房每月可有物业费?自己的房子住着一辈子能节省多少钱你算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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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用户不留名 发表于 2018-11-28 23:08
拆不起我的房,请你不要拆,不要叫我钉子户

赞同,要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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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风飞扬之 发表于 2018-11-28 23:26
前天看了一个新闻  丁子户 当时给他1000万,他还想要更多,不给拆 现在5万没人要了,而且还没法子住, 他说现在后悔的哭都没眼水了。

那是他自愿不坼,政府也没强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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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6 1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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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7 1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匆匆那年01 发表于 2018-11-28 21:56
平兴高速拆迁,平房1.6万元,某人330平方米平房,还有开了几十年的小店,两块菜地。共赔十几万。怎么办?还不是要过日子!

那是什么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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