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如果你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收费标准由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决定。物业是业主共同选聘的,不是业主委员会选聘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符合规定,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监督性,对该小区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缴纳物业费是所有业主的义务,作为该小区业主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和服务费用。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均明确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小区物业服务价格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市场竞争形势产生物业服务价格,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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