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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问渔政(宁国农业农村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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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宿州
可是我在网上查的这个文件没说不准钓鱼啊?特别是这个第二十五条?是不是我看错文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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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现在的自然水库不允许私人承包养鱼、经营垂钓等项目。宣城的水库都开放几年了,请问宁国渔政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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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1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池州
发文明贴,做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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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就就像别人说的一样,港口湾水库成了么些少数人的水库了。有关系的可以钓,有权力的可以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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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9 2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一腔爱与执着 发表于 2023-05-31 23:28
你看看隔壁哪个市长江流域都有垂钓区  就你青龙湾不划垂钓区

青龙湾跟长江又是两回事了号!青龙湾水库下来的鱼还没到长江估计就没得了,长江的鱼也到不了青龙湾,所以不要拿长江的政策来要求我们青龙湾,我们青龙湾跟长江不一样,所以管理上也相对要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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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0 1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水库是国家的,都可以给私人承包了,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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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0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说那么多,发那么多有什么用,就一句话,不给你钓,咋滴?我们钓鱼人又不能跟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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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宁国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3-4-30 09:15
“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 ...

记者昨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依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从事垂钓活动;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得在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从事垂钓活动;不得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划定的禁渔区、禁渔期从事垂钓活动。
  “比如淮河干流的禁渔期是每年3月到6月,依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就是禁止垂钓的。”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禁捕执法相关工作的李站长告诉记者,除了以上三项规定,禁钓区的认定还要结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据李站长介绍,在禁渔区外天然水域从事垂钓活动,还应当遵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地方政府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相关规定,避免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破坏。
  设立垂钓区域有点复杂
  在钓友们看来,禁钓并非是一刀切的举措。今年3月底,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国家有很多的钓鱼爱好者。传统的休闲垂钓应该讲对渔业资源的损害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们长江的十年禁渔令,禁的是生产性捕捞。”
  记者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上看到,各地渔业部门要积极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垂钓管理办法。根据监管能力实际,在允许垂钓区域和时间积极探索建立备案制度,对垂钓个人和团体进行登记备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注册垂钓制度,严格控制垂钓人数及钓具数量,为垂钓管理工作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现实中,垂钓监管还面临困境,比如针对天然水域的钓区划定问题。“有人在塘西河钓鱼,怎么给他划定区域可以在这里钓呢?如果他去另外一块区域钓的话,也没有处罚依据。”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若要设立垂钓区域,就需要地方政府从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的角度论证,并实行更为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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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1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农业部部长说了,水库不在十年禁钓范围,休闲手杆垂钓可以,但不要违规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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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2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宁国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3-04-30 09:15
“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我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湾水库)、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以及水阳江干流宁国段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故我市实施“十年禁渔”的禁捕水域禁止垂钓。您描述的地笼等捕捞工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共有10类,包含: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在国家规定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上述禁用渔具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面临刑事处罚。2、按照政策调整,我市东、中、西津河自2023年起不再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广大垂钓爱好者可以在我市三条河流开展休闲娱乐性垂钓,但须遵守 “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的休闲娱乐性垂钓。3、根据国家、省、市禁渔部署,有“十年禁渔”任务的县、市需强化渔政信息化建设,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形成技防+人防的管理模式,有效落实长江“禁渔令”。“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会第一时间公布。感谢您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

可以问一下西村大河,汪溪大河可以钓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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