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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问渔政(宁国农业农村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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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淮南
1.国家政策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上述所说规定的非法捕捞工具是地笼,抬网,绝户网,拦河网,撒网,粘网,爆炸钩,串钩,并没有规定不许单竿钓鱼。
2.宁国水库就那么多,大部分,百分之99以上被承包了收费钓鱼,动辄几百。搞得钓鱼人不是偷偷摸摸去水库,就是花钱垂钓。试问有哪些水库能够垂钓。
3.听说渔政为了抓钓鱼都开始下本钱买无人机了,至于?虽说是水源保护地,打得玉米饵料还不是被水库里面的鱼吃的干干净净。
政策总得改一改吧,鲢鳙禁钓,黄尾翘嘴都不给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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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
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我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湾水库)、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以及水阳江干流宁国段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故我市实施“十年禁渔”的禁捕水域禁止垂钓。您描述的地笼等捕捞工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共有10类,包含: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在国家规定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上述禁用渔具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面临刑事处罚。
2、按照政策调整,我市东、中、西津河自2023年起不再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广大垂钓爱好者可以在我市三条河流开展休闲娱乐性垂钓,但须遵守 “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的休闲娱乐性垂钓。
3、根据国家、省、市禁渔部署,有“十年禁渔”任务的县、市需强化渔政信息化建设,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形成技防+人防的管理模式,有效落实长江“禁渔令”。
“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会第一时间公布。感谢您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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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9 2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就是就是  鲢鳙又不是保护鱼种  为啥也禁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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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钓友必须支持,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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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池州
宁国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3-04-30 09:15
“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我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湾水库)、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以及水阳江干流宁国段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故我市实施“十年禁渔”的禁捕水域禁止垂钓。您描述的地笼等捕捞工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共有10类,包含: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在国家规定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上述禁用渔具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面临刑事处罚。2、按照政策调整,我市东、中、西津河自2023年起不再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广大垂钓爱好者可以在我市三条河流开展休闲娱乐性垂钓,但须遵守 “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的休闲娱乐性垂钓。3、根据国家、省、市禁渔部署,有“十年禁渔”任务的县、市需强化渔政信息化建设,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形成技防+人防的管理模式,有效落实长江“禁渔令”。“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会第一时间公布。感谢您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

那外面许多饭店里面的胖头鱼都说是港口湾水库的鱼,是不是可以理解水库不许钓鱼只许下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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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宁国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3-04-30 09:15
“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我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湾水库)、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以及水阳江干流宁国段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故我市实施“十年禁渔”的禁捕水域禁止垂钓。您描述的地笼等捕捞工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共有10类,包含: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在国家规定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上述禁用渔具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面临刑事处罚。2、按照政策调整,我市东、中、西津河自2023年起不再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广大垂钓爱好者可以在我市三条河流开展休闲娱乐性垂钓,但须遵守 “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的休闲娱乐性垂钓。3、根据国家、省、市禁渔部署,有“十年禁渔”任务的县、市需强化渔政信息化建设,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形成技防+人防的管理模式,有效落实长江“禁渔令”。“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会第一时间公布。感谢您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

反正你们这种做法我作为一个钓鱼爱好者不接受,自古以来就没钓鱼是犯法的!要说有毒饵料不要用,禁钓鱼种不能入户,怎么能一棒子打死捕变成禁钓了,再说水库的倒刺爬是野生的吗?还不是以前人家网箱养殖的跑掉的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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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友情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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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一腔爱与执着 发表于 2023-04-29 23:27
就是就是  鲢鳙又不是保护鱼种  为啥也禁钓

这鱼好像是可以优化水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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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2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好嗨哦 发表于 2023-04-30 17:19
这鱼好像是可以优化水质的

是的,而且一旦放开到处的人都会来,饵料什么也是会污染水的,他做不到分类管理,他就全给他管理起来,但是也说句实在话青龙湾现在也有好多人坐着船,被他们送去钓鱼,照样不还是不管,也就是对不熟悉的人管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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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2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水库尾子钓钓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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