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鸡翅盖浇饭”网友: 您在宁国论坛“三问渔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我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湾水库)、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以及水阳江干流宁国段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故我市实施“十年禁渔”的禁捕水域禁止垂钓。您描述的地笼等捕捞工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共有10类,包含: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在国家规定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上述禁用渔具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面临刑事处罚。 2、按照政策调整,我市东、中、西津河自2023年起不再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广大垂钓爱好者可以在我市三条河流开展休闲娱乐性垂钓,但须遵守 “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的休闲娱乐性垂钓。 3、根据国家、省、市禁渔部署,有“十年禁渔”任务的县、市需强化渔政信息化建设,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形成技防+人防的管理模式,有效落实长江“禁渔令”。 “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无政策调整,如有政策调整会第一时间公布。感谢您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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