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后由 宁国供电公司 于 2012-7-13 09:07 编辑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 根据今天刚刚接到的安徽省物价局文件(皖价商[2012]121号文)要求: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度)以内,此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千瓦时(度)0.5653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千瓦时(度),此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度)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千瓦时(度)以上部分,此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度)加价0.3元。 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从2013年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新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不满一年的,以按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居民阶梯电价试行后,继续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自居民阶梯电价试行之日起,对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分时电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