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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民政局 发表于 2025-04-09 17:31 尊敬的网友您好,目前,我市低保保障条件为:根据《安徽省(编辑提醒:措辞违反广告法,将面临经济处罚)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文件规定,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农村755元/月、城市78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按程序办理。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指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若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宁国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4032346。
叫我偶吧 发表于 2025-04-09 16:09 你把自己的情况介绍一下,大家给你评评理。
嘦怹 发表于 2025-04-09 14:02 低保确实太少了 一个月200块钱 随便大马路是捡捡废纸都不止 要评就评五保户
qvbzc 发表于 2025-04-09 16:05 年纪轻,没病没灾,有手有脚的,为什么要审请低保呢?
败稼少爷 发表于 2025-04-09 15:09 觉得人家条件好可以正常举报,低保还真是要确实贫困的,如果真的年轻低保还真是杯水车薪
庄周梦蝶! 发表于 2025-04-09 17:58 关键是他们直接说那点钱对你没什么用,那低保存在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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