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宁国

宁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wechat_logintip!

山水情韵 诗画宁国
查看: 351|回复: 4

[其它综合]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因茶致富,因茶兴业”, “把茶叶这个产业做好”,为加快推进我市茶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宁国黄茶品牌影响力,推动宁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与宁国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宁国黄茶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宁国黄茶摄影大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宁国市摄影家协会
、作品主题要求
本次摄影大展的创作要求:重点突出宁国市境内有关茶叶种植、采摘、制作、销售等
、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202443024:00
活动报名
1、拍摄地点、时间:宁国市境内成片时间不限
2、参赛对象:凡为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
3参与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4812152@qq.com邮箱。
、作品提交方式
1、参赛作品创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必须是作者本人拍摄,已经查实不是作者本人拍摄将取消参赛获奖资格)、作品标题、联系方式以及简短的文字说明等。
2、作品要求:
照片参赛作品须电子文件,文件的格式为JPEG,长边像素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2MB。所有作品不得添加画框、文字及符号等元素。提交的影像必须保留原始文件,获奖作品必须提供原始大小影像图片,能提供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3、同一参赛选手提交的作品数量及题材不限。
4、参赛作品凡已获得市级等级奖以上作品均不得参加此次大赛。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分为相机组、手机组2组别。
相机
一等奖1名,奖金2000
二等奖2名,奖金1000
三等奖10名,奖金200
手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1000
二等奖2名,奖金500
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细则
1欢迎所有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投稿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凡因上述保证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评选办法:2024520日前由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宁国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专家共同评
4、对获奖作品不能按要求提供原始电子文件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5、参赛获奖作品将在宁国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宁国论坛摄影板块发布
6、颁奖日期: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与市摄影家协会商定具体时间。
7、所有获奖的作品,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举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2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开幕式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宁国论坛 - 1111(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2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茶山风韵

茶山风韵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宁国论坛 - 茶山风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龙游茶山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宁国论坛 - 33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龙游 茶山
“宁国黄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宁国论坛 - 55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lang mpage_weibo:header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二手房

隐私政策| QQ|引擎地图|网站地图|小黑屋|宁国论坛 ( 皖B2-20130049 皖ICP备06003517号-1 咨询:13905639735 )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 | 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0563-4237199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39 5657 0300 渠道二:186 0563 0168
邮箱:369854012#qq.com(#替换为@)

34188102000001

GMT+8, 2024-4-30 02:53 , Processed in 0.047027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版权:宁国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