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哄哄 于 2024-3-5 12:12 编辑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2〕74号),小区管理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对现场勘查、施工等建设活动予以协助。
准备材料 (一)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二)公用桩报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停车位平面图、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桩的证明、物业同意(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资料。 (三)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四)在自用桩安装前,物业与电动汽车用户、电动汽车企业及安装公司可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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