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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太热啦

[已回复] 请求广大的坛友一个问题?(宁国市医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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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网友,您好,现由我局根据相关政策作以下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结合我市统筹政策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15年的,以退休时上月医保实际缴费基数的8.5%比例补齐15年”。综上,退休职工医保年限未达15年的,由个人补齐符合文件规定。而公司和个人承担的比例由公司内部决定,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4033853、403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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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宣城
荒岛求生 发表于 2024-1-10 12:56
不是好像,我问过我们公司专门办理社保人员,她说医保基数也是必须满15年,与社保唯.一的区别,医保是连 ...

医保也是累计缴费15年。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企业7%的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2%的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上图费用应该是个人2%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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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2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小白菜12 发表于 2024-01-10 08:10
好像医保要交满25年,才能终身享用

宣城15年!宣城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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