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宁国

宁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wechat_logintip!

家装网
人才网
相亲
文航
抖音
楼主: 旧梦重圆

[已答复] 狗患何时休(宁国城管执法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0-21 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旧梦重圆 发表于 2023-10-19 17:49
你这有点强词夺理了。大家只是要求遛狗栓绳有错吗?又不是全城扑杀或禁养。按你自己说的小孩子犯错,是不是也要求家长约束小孩?同理给狗栓绳也是起约束作用。你既然不愿栓绳当然要强制处理了。也好比小孩犯错,家长不管不问,长期以往犯下大错肯定得让警察抓起来吧?

那现在是不是莫名其妙捕杀无辜的狗啊 那狗主人不拴绳是不是要找它主人的问题 狗就算了 怎么猫子也有杀伤力啊 流浪猫压根不需要你靠近就跑了 怎么不分青红皂白的杀虐啊 和日本捕杀鲸鱼有什么区别 一样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1 2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支持捕杀不文明养犬导致别人被咬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0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阿巴阿巴阿巴/ 发表于 2023-10-21 15:11
已经开始捕杀了好吧 我又不是瞎子 希望宁国不要这样 网上一刷 全是无辜的猫狗被捕杀 明明是人没有拴好狗导致跑出来咬人 把锅全扔无辜的动物身上什么意思

请问,那些流浪狗是谁造成的?是我们不养狗的人造成的,还是你们这些所谓“爱狗人士”造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0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阿巴阿巴阿巴/ 发表于 2023-10-21 15:11
已经开始捕杀了好吧 我又不是瞎子 希望宁国不要这样 网上一刷 全是无辜的猫狗被捕杀 明明是人没有拴好狗导致跑出来咬人 把锅全扔无辜的动物身上什么意思

你在宁国看看,多少人遛狗不栓绳!而且还有的是大型犬!19号早上就看到一个遛狗的,大型犬,狗绳拿在手里,就是不栓,路上行人纷纷退让纷纷指责,依然我行我素“我的狗我知道,从来不咬人”。
你爱狗你养狗都没事,那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你也要按照规定来养,保障我们不养狗人的权利和自由:你们心血来潮养只狗,过段时间以任何理由不养了,直接扔了成为流浪狗,你说对流浪狗怎么办?街上的流浪狗,无一例外都是你们养狗人造成的,这个你有异议吗?你们一手造成了流浪狗却全然不负一点责任,反过来指责管理部门捕杀!那些流浪狗咬着人是你负责吗?
你们满口仁义道德,为那些狗狗鸣冤抱屈,你们想过那个受害的小孩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0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没利益的事他们不干,直接规定抓的狗城管可以买卖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1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宁国城管执法局 发表于 2023-10-19 09:45
2019年9月起,我市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通过政策宣传、劝导教育、行政处罚等方式,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下一步将加大管理力度,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捕捉流浪犬只,努力创建“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氛围。

街上到处是乱窜的狗,只能说管理不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Ting1987 发表于 2023-10-19 16:17
错的不是养狗,而是不文明养狗。哎。舆论发酵。偏激的人也太多了

说得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2 2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地球不止有人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3 0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小小玩家518 发表于 2023-10-22 06:01
你在宁国看看,多少人遛狗不栓绳!而且还有的是大型犬!19号早上就看到一个遛狗的,大型犬,狗绳拿在手里,就是不栓,路上行人纷纷退让纷纷指责,依然我行我素“我的狗我知道,从来不咬人”。
你爱狗你养狗都没事,那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你也要按照规定来养,保障我们不养狗人的权利和自由:你们心血来潮养只狗,过段时间以任何理由不养了,直接扔了成为流浪狗,你说对流浪狗怎么办?街上的流浪狗,无一例外都是你们养狗人造成的,这个你有异议吗?你们一手造成了流浪狗却全然不负一点责任,反过来指责管理部门捕杀!那些流浪狗咬着人是你负责吗?
你们满口仁义道德,为那些狗狗鸣冤抱屈,你们想过那个受害的小孩了吗?

老实人喝了酒或者精神刺激了还会发脾气呢,它的狗它就这么自信。这样的人称之为抽森不为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lang mpage_weibo:header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招聘

隐私政策

宁国论坛客服微信号:ngbbs666 (悬停可扫码添加)
| 引擎地图|网站地图|小黑屋|宁国论坛 ( 皖B2-20130049 皖ICP备06003517号-1 咨询:13905639735 )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 | 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0563-4237199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39 5657 0300 渠道二:186 0563 0168
邮箱:369854012#qq.com(#替换为@)

34188102000001

GMT+8, 2025-5-9 01:17 , Processed in 0.04743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版权:宁国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