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停车秩序,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实际,我市于2023年9月15日8时00分开始,启用城西路与中溪路部分路段的潮汐停车位。 一、潮汐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 工作日:17:00 至次日08:00 非工作日:00:00 至24:00
二、设有潮汐停车位路段 1.城西路(宁城北路至中溪路路段) 2.中溪路(津河西路至城西路路段)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给予理解、支持与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潮汐停车位仅限小型车辆停放,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所有车辆按时按序按位顺向停放,其余时段禁止停放车辆,违者依法处罚。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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