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嵩合路向南延伸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平兴村、坞村社区集体土地,决定对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河沥溪街道平兴村、坞村社区项目规划图纸红线范围内。
二、迁坟时间: 上述范围内须搬迁坟墓,分别到平兴村、坞村社区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自行搬迁完毕。
三、补偿依据: 按照宁政办〔2017〕33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迁坟要求: 逾期未迁移的将作为无主坟处理(无主坟处理后不再支付迁坟补助费用),对妨碍迁坟工作的肇事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罗先生,电话:0563-4309641
平兴村:虞先生,电话:18326425531
坞村社区:周先生,电话:13856387688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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