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宁国

宁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wechat_logintip!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已答复] 五年之久的土地争议没有处理结果(河沥溪街道已答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1 1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你有没有林权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1 1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我给你指条路子,先确认到底这块林地是不是你户的,这个事情重要。有林权证最.好,没有就要去调档案细节搞清楚谁的名下。少数村民提出归集体所有,同样他们有没有证据证明。备注有争议不是理由更不是法律法规。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这块林地确实是你户的。那么就征对这件事情来讲,相关单位处理是不妥当的。五年了这点小事还没解决。钱不钱是另外一回事,好讲,征收款发放到位,这个事情结束。不好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依法逐级上访。切记必须依法逐级上访。总会有个解决问题地方。以上所讲,出于热心,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1 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徐尘.静化环境) 发表于 2021-07-21 13:25
搁置五年多正常吗?请问师傅

你家就没的个亲戚朋友在政府或者哪个部门上班的么?五年找了上百次,就这点事。实在不行除了依法逐级上访你还可以考虑上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起诉。我看看都替你着急。就这么点小事。村委会就能解决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1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宁国论坛,宁国人的精神家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1 1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谛听 发表于 2021-07-21 14:07
我给你指条路子,先确认到底这块林地是不是你户的,这个事情重要。有林权证最.好,没有就要去调档案细节搞清楚谁的名下。少数村民提出归集体所有,同样他们有没有证据证明。备注有争议不是理由更不是法律法规。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这块林地确实是你户的。那么就征对这件事情来讲,相关单位处理是不妥当的。五年了这点小事还没解决。钱不钱是另外一回事,好讲,征收款发放到位,这个事情结束。不好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依法逐级上访。切记必须依法逐级上访。总会有个解决问题地方。以上所讲,出于热心,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谢谢谛听指点,我总想这么大个办事处,这么多党臼好干部,解决土地争议不是问题,谁知道拖了五年多没结果。但是,问题出在办事处当时的领导和办事人,确定争议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村民组举证,也没让村民组申请确权,把最有效的法定时间错过了,所以,办事处无法解决此争议,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个人认为是办事处造成的失误,必须有担当,妥善解决好争议,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党和政府诚信于民,真正做到有错必改,知错必纠,不行于口号,而实于行动。不管归谁,要给予合法依据,予以肯定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1、该宗地权属存在争议,宁国市人民法院已现场查看,因现状破坏无法鉴定产权归属。2、现土地款已提留保全在畈村村委会,待下一步权属争议协商处理完成后再予以发放。感谢您的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2 1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河沥溪街道 发表于 2021-07-22 11:24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1、该宗地权属存在争议,宁国市人民法院已现场查看,因现状破坏无法鉴定产权归属。2、现土地款已提留保全在畈村村委会,待下一步权属争议协商处理完成后再予以发放。感谢您的关心!

五年之久,还等何时,下一步又是多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2 2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今天是2021年7月21日,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给的回复,请网友们帮忙关注一下,什么时候能解决此争议,给我个人和举张方(村民)一个合法的解决。本人从即日起等待二个星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只能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2 2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淮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lang mpage_weibo:header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二手房
招聘

隐私政策| QQ|引擎地图|网站地图|小黑屋|宁国论坛 ( 皖B2-20130049 皖ICP备06003517号-1 咨询:13905639735 )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 | 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0563-4237199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39 5657 0300 渠道二:186 0563 0168
邮箱:369854012#qq.com(#替换为@)

34188102000001

GMT+8, 2024-5-18 19:52 , Processed in 0.05081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版权:宁国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