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押过户,请市民之家给个书面解答(已答复)
朋友家里房子卖了,还欠银行四十多万,现在,宁国市不动产管理局给大家提供方便,不要还清贷款,也可以过户,在这里谢谢国家的好政策。但是具体的政策没有看见官方宣传,这样方便老百姓的好政策,希望市民之家能给一个详细的解读说明。尊敬的网友你好:根据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局、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宣城市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带押过户”工作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通过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签订买 卖合同并办理备案。 2.买卖双方在选定的资金监管机构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对买 方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贷款)进行监管。同时,买方以“带押过户”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 3.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和相关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按顺位设立新的抵押权。 4.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买卖双方和相关贷款银行的申请,与 税务部门同步完成不动产登记、办税事项,并向买方贷款银行推送抵押登记电子证明。 5.买方贷款银行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的抵押登记证明发放贷款,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后,按照 操作流程进行放款。资金监管机构用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偿还卖方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结清贷款。 6.卖方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提交抵押注销申请,买方贷款 银行的抵押权顺位相应向前,即由第二位升为首位抵押。 7. 资金监管机构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划转给卖方。至此,“带押过户”业务办理完成,买方开始偿还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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